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全面对照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客观评价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决定对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等各分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即对“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对规划建设重点指标进行重点检查与评价。
二是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即通过检查与自查,全面客观地总结工作经验,重点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对下一阶段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与总结内容
1、教学学院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结合总体规划及分项规划的目标任务,各教学单位就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学校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实施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梳理总结,提交本单位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实施情况概述、各专项任务及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及成果(包括:学科建设情况;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情况;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情况;学院文化建设情况;党建、学团工作及其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规划实施建议和意见等。
2、分项规划执行情况:由各分项规划负责单位(学科建设-科技处、专业建设-教务处、师资队伍建设-人力资源部、校园建设-校园资产管理处)对照分项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组织相关单位逐项进行梳理,进行分项规划建设情况总结,提交分项规划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框架同上)。
3、检查总结的时间范围:2012年1月总规划发布至今。
三、检查与总结流程及日期
1、检查与总结时间:2015年8月26日—9月6日。
2、工作流程:
(1)8月26日—9月1日,分项规划负责单位及各教学单位工作部署并自检自查;
(2)9月6日,报送检查报告(包括纸质打印稿1份和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规划检查与总结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切实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自查与总结工作。
2、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次检查要求,全面系统地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与总结;要认真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确保材料充实、规范、可查,并按要求及时形成总结报告及上报材料。
3、以查促建、科学发展。各有关部门、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次检查工作,及时总结规划建设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并加以推行;要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建设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做到边查边改,改建结合;要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整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总结通报
学校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检查实施情况,并由教学单位典型代表、各分项规划负责单位作工作汇报。
联系人:王涛 办公室电话:2356529 15972648849
发规处邮箱:fzghc@jcut.edu.cn
附件:荆楚理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与总结工作表
发展规划处
2015年8月26日
荆楚理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检查与总结工作表
检查工作项目 |
校级负责人 |
负责单位 |
成员单位 |
报送报告时间 |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
王炎廷 |
发展规划处 |
各教学单位;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研究所)、教务处、质评办、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图书馆 |
9月6日 |
专业建设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
王学民 |
教务处 |
各教学单位;教务处(质评办)、招生就业处 |
9月6日 |
学科建设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
杨希雄 |
科技处 |
各教学单位;科技处(学科建设办) |
9月6日 |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
王炎廷 |
人力资源部 |
各教学单位;教务处;人力资源部 |
9月6日 |
校园建设规划 执行情况报告 |
黄国辅 |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与服务处 |
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