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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

鄂教发〔2014〕5号

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工作部署和教育部的工作要求,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向应用技术型普通高校转型发展省级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和推动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办出特色,提高地方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引导试点高校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主动服务区域发展、产业振兴和技术进步,支持建设一批办学水平高、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效融通、本科教育与高职教育有机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三、试点范围

根据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结合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确定若干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积极鼓励行业特色明显的本科高校参与试点。试点高校可以整体试点,也可以选择部分院系或专业(集群)试点。(试点高校的主要任务见附件。)

四、支持政策

1、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试点高校可以在我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与选拔录取方案;试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设置目录内专业或确定专业方向,可以在完善新专业设置制度的基础上自主设置新专业;试点高校可以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允许试点高校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高校举办(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将对试点高校予以倾斜,重点用于试点高校支撑当地产业升级重点专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共建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工程实践中心、先进技术实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

3、加大招生计划支持力度。按照增量安排带动存量调整的原则,今后普通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和专业进行倾斜。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

4、加大办学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试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合作、联合和合并重组。在不改变学校原有公办学校性质的前提下,支持试点高校由政府举办转为政府主导下多方联合办学、实行混合所有制。允许试点高校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公办民助(或公立民办)的改革探索。

5、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企业和社会捐赠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设立“湖北产业特聘教授”岗位,从企业行业聘请一批技术骨干、管理专家到学校任教;“湖北产业特聘教授”优先在试点高校设岗。支持试点高校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支持试点高校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选派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安排上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实施管理干部国际培训项目,从试点学校派团队到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

6、积极支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系统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对外开放办学。

7、积极支持开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支持试点高校按照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分类制定面向不同生源的招生办法和录取标准。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中高职学校优秀学生并逐步扩大比例;支持试点高校适度扩大普通“专升本”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比例逐步达到15%以上,支持探索从一线劳动者中选拔一定比例的对象接受本科教育。支持试点高校与示范性高职院校特色专业开展3+2一体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试点,免试招收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以上技术、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支持有条件高校探索建立“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8、积极支持申报国家试点工作。对于试点方案科学,保障措施有力,改革成效明显的高校,积极推荐参加国家试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推动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是我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省属本科高校服务能力、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抓紧推进。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促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是省属高校调整办学方向、培育办学特色、提升服务能力、实现错位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省属本科高校要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思想讨论、典型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决破除制约学校转型发展的认识误区和观念障碍。

2、积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一是加大传统学科专业的改造,积极向特色化、应用性方向拓展;二是紧扣地方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增设新专业;三是对具有一定优势、关联度高的专业进行优化整合,构建与地方产业链紧密对接的专业集群。

3、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以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战略协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管理运行机制、教师培训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的创新。

4、明确转型发展的重点环节。转型发展关键在办学目标的准确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重点是探索校地校企深度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推进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5、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转型发展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校地合作、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申请试点的市属高等学校,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应研究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意见。

申请开展省级试点的高校,要在深入调研、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试点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改革内容、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分专业(集群)试点方案等),向我厅提交书面试点申请。试点申请和方案一式10份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我厅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我厅在公示、评审的基础上,遴选确定改革试点院校名单,报省政府批准后启动省级试点工作。

联系人:张兵、邹德智,电话:87328043、87328116,电子邮件:hbfgc@126.com

附件:湖北省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的主要任务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湖北省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的主要任务

1、构建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试点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新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积极探索符合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遵循普通本科教育基本要求、应用技术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

2、全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试点高校要将融入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在治理结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等方面实现紧密结合,在教育教学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现共建共享。行业特点明显的高校可以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实行共建共管或共同组建教育集团。专业门类较多的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或专业集群,采取多种形式组建或参加教育集团。试点专业(集群)实现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覆盖率达到95%,试点高校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专业(集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试点高校要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重要内容。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建立有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扩大二级院系自主权,建立院系理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明确院系根据产业链的发展方向、行业企业合作伙伴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聘用兼职教师和统筹院系经费管理的职权。

4、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试点高校要按照产业链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和国家职业资格要求设置专业,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整合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建立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探索建立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自主设置新专业的机制。切实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集中学校资源建设好社会有需求、办学有基础的专业(集群),逐步提高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到2016年特色优势专业在校生占在校生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40%。通过传统专业改造、学生选修第二专业等方式,提高复合型、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比重。探索建立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的对接认证机制。

5、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试点高校要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体系、技术技能体系和实验实习实训环境。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生产化实训、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工程实践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综合性实验实习实训中心。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实践性教学课时比例达到30%以上。推进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大学生创业基地,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习实训、成果孵化等实践教学。

6、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要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逐步使大多数专业教师既具有较高的学科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将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7、发挥区域和行业技术中心作用。试点高校要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使学校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探索先进技术辐射和产业化的途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提升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8、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高校,要进一步探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职业性学与术性相结合、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世界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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